烏克蘭農業政策和食品部根據歐盟“從農場到餐桌”的原則,就涉及食品安全的烏克蘭法規進行了修訂,以確保食品的安全和優質。擬議的修訂包括13個法案:《行政違反法》、《刑法》、《經濟法》和《海關法》、食品安全和質量條例、嬰兒食品條例、消費者權利保護法、不符合標準及不安全產品的報廢、處理、循環和銷毀和后續使用條例(On Retirement, Processing, Recycling, Destruction or Subsequent Use of Substandard and Unsafe Products)、獸藥條例和其他食品安全領域的條例。
農業政策和食品部第一副部長Ivan Bisyuk在食品安全國際會議上發表題為《烏克蘭食品安全體系的重整:為未來樹立模板》的演講時稱,烏克蘭已將超過250個食品安全標準與歐盟立法協調一致。農業專家稱按照國際標準確保烏克蘭食品的質量可以保護民眾的利益。分析家稱簽署歐盟聯合協議(EU Association Agreement)后,烏克蘭食品廠商將面臨國內市場激增的競爭。同時,不管怎樣,他們獲得了歐盟市場的準入。可以確保優質產品的國內食品廠商將從中獲益。
專家建議政府應確保最大的支持,建立一個在生產、儲存和銷售過程的每個環節都應遵守的食品生產監管體系(HACCP)。在接下來的三年內有必要每年將62個標準和5個農業法規與歐盟標準協調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