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委會采納了以下四點建議:
1) 成員國應當保證減少食物(特別是谷類、蔬菜和土豆)中鎘的有效緩解措施已逐步由農民和食品經營者實施。其中包含向農民和食品經營者交流和推廣已知緩解方法的有效途徑。
2) 成員國應當保證當需要更多知識以確定適合的緩解措施時,如對于某一作物或在一個特定地理區域時,應當進行調查/研究以填補知識上的空白。
3) 成員國應當收集食品中鎘水平數據,定期監測緩解措施的進展。
4) 取樣和分析應當遵照 (EC) No 333/2007好委員會條例的條款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