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 No 231/2012條例中關于月桂酰精氨酸乙酯的定義被修訂為:
月桂酰精氨酸乙酯合成:乙醇與精氨酸酯化后,月桂酰氯再與酯在水介質內按照溫度10-15攝氏度,pH介于6.7與6.9之間進行反應制得。月桂酰精氨酸乙酯鹽酸鹽經過濾干燥后制得月桂酰精氨酸乙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