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09 年 12 月 29 日起,機械制造商或代理人應依照新版的機械指令 2006/42/EC 要求宣告符合 CE,并符合其他相關歐盟指令的設計與生產要求。
新版機械指令的最新調合標準清單已經同時公告于歐盟公報 OJC 321 of 2009-12-29。調和標準是確保產品符合相關指令的重要參考。該清單會不斷更新,廠商在設計任何產品前,應先至歐盟官網 (www.newapproach.org) 查看最新標準清單。
此外,制造商 (或代理商) 應確保其于歐盟市場上販賣的機械產品已具備風險評估報告。風險評估可參考 EN ISO 14121-1 標準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