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消息,歐洲發布新標準EN 50689:2021 Safety of laser products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nsumer Laser Products,關于消費者激光產品的輻射安全,在2024年9月27日后強制實施。在較早發布的EN 60825-1:2014+A11:2021中規定,待EN 50689發布后,消費者激光產品必須要符合該標準。
產品定義:consumer laser product消費者激光產品構成或包含激光的產品,并打算供普通消費者(非專業人員)使用,或即使不是為普通消費者準備的但可能在合理可預見的條件下被普通消費者使用的產品。
產品不涵蓋以下4類:
(1)不包括波長在380–780 nm,預期長時間使用的,直接投射到使用者視網膜的激光投影產品,如 VR、AR 產品;
(2)不包括僅專業人員使用、不可能被普通消費者使用的激光產品(符合激光產品標準EN 60825-1即可);
(3)不包括玩具產品(應符合電玩具標準 EN 62115);
(4)不包括等級為class 1C的消費者激光產品(Class 1C產品:產品與被照射人員緊密接觸,泄露出來的輻射不超過class 1等級,而且激光僅照射于人體皮膚表面,不照射到眼部。例如激光美容儀、激光脫發儀)。
基本要求:
首先要符合EN 60825-1,然后符合以下額外的要求:
吸引兒童的激光產品(不是玩具,但其他外觀造型、顏色、功能等會吸引兒童去玩耍、使用):
●激光分類必須是class 1;
●在任意位置激光輻射水平不超過 EN 60825-1:2014表A.5規定的最大輻射值;
●如果激光波長在180-315 nm范圍內(紫外線領域),最大輻射值不超過0.001 W/m2;
●符合其他相關的規定;
●要符合EN 62115(電玩具標準)里關于電池的要求。
其他消費者激光產品:
●激光分類只能是class 1或class 2或class 3R;
●在任意位置可達激光不能超過class 3B;
●在操作者維護過程中激光輻射也不超過所宣稱的激光分類等級。
對于class 3R產品,還有額外的要求:
●不能是激光筆;
●要在說明書里解釋為什么必須要class 3R激光而不能用較弱的class 2或class 1激光;
●要有避免誤觸發的設計,并且有相應的激光發射指示;
●功能上或使用中不需要直視光束;
●激光波長只能在400 nm ≤ λ < 1250 nm范圍內;
●按EN 60825-1做激光分類時,C6只能取值為1;
●波長400 nm - 700 nm內,連續激光或脈沖激光的0.25 s內峰值功率不超過class 3R的可達激光限值0.5 W;
●波長700 nm - 1250 nm內,連續激光或脈沖激光的100 s內峰值功率不超過class 3R的可達激光限值2×C4×C7 Mw.
標識要求:要符合EN 60825-1的標識要求,且要滿足以下額外要求:
●參考標準更改為EN 50689:2021(允許同時標EN 50689:2021和EN 60825-1:2014);
●必須表明是consumer laser product。
示例:
或者
說明書:除了滿足EN 60825-1內的要求,對于class 3R產品,還需要:
●說明不要故意照射人員;如果是戶外產品,要提醒使用者避免激光照射到人員;
●發射指示器的描述;
●說明如果正確觸發激光;
●說明做激光分類時,C6取值為1;
●解釋為什么必須要class 3R激光而不能用較弱的class 2或class 1激光;
●說明產品符合EN 50689;
●提供日期、制造商或供應商信息。